娄底中院举办第二期“以证据为中心”刑事审判沙龙活动
(相关资料图)
(8月2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第二期“以证据为中心”刑事审判沙龙)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诉讼制度改革,增强刑事法官思辨能力,提升专业素质,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第二期“以证据为中心”刑事审判沙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梁飞跃主持,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娄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带领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讨论,中院刑事审判庭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等人参加。
中院少年庭法官助理唐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最新观点进行解读传达。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由参会人员围绕“自洗钱”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行为样态等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梁飞跃对大家的发言进行点评,并从犯罪主体、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客体四个方面分析掩隐罪与洗钱罪的异同。
梁飞跃对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娄星区法院积极参与和支持本次法律沙龙活动表示感谢。他指出,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将牢固树立现代化刑事审判理念,围绕审判实际,做精刑事审判,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深入总结,以更具深度的理论研究不断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活动,大家对“自洗钱”犯罪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达成了共识,推动和统一“自洗钱”犯罪的办案思路,在办案中将紧紧围绕洗钱罪的犯罪构成,从主客观一致的角度侦查取证和分析认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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